文章来源:本网站 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塞尔维亚国家银行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5亿元人民币/270亿塞尔维亚第纳尔,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互换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加强两国金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