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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7日,证监会已对外公布了《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标准指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近日,根据证券期货业务发展和监管需要,依照定期修订机制的安排,证监会修订并发布了《标准指引》(2013年修订),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为及时反映市场发展和创新情况,提高统计服务监管工作水平,证监会每年将对《标准指引》开展定期和不定期修订。此次对《标准指引》的修订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即对统计指标本身的增补完善,以及对统计指标分类的细化解释。
在统计指标的修订方面,一是新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标模块。二是新增了40个一级指标。新修订的《标准指引》,有137个一级指标,如按照统计对象的常用类属列举,将形成500多个二级指标,如按照统计维度和统计种类详细计算,将衍生出2000多个细分的指标,基本反映了目前市场发展最新情况,可以满足当前统计和监管工作需要。
在统计分类的细化解释方面,此次最大的变化是新增了“统计分类标准”部分,主要针对指标使用过程中边界不清晰的情况,制订相关统计标准。按照急用先行原则,此次首先发布《公司控股情况分类标准》,该分类标准以境内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为分类对象,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开披露信息,通过控股主体性质将公司控股情况分为五大类,即国有控股(包括中央国有控股和地方国有控股)、社团集体控股、自然人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包括控股主体性质不明确和无控股主体)。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将在《标准指引》总体框架下,今后陆续推出股票投资者分类标准、公司股本分类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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