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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新闻】证监会:充实和细化IPO首发信息披露规则  
  www.cifinet.com    发布日期:2013-10-12  

 

   来源;本网站
证监会于2012年年底启动首发公司财务会计信息专项检查工作。本次工作历经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自查、发行审核部门对自查报告进行审阅、证监会组织经验丰富的会计师进行抽查等三个阶段,目前现场检查工作已完成,相关意见陆续反馈给发行人和中介机构。
本次检查过程中,共622家企业提交自查报告,268家企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终止审查数量占此前在审IPO企业家数的30.49%。通过对自查报告的审阅及抽查工作,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财务基础较为薄弱、内部控制质量有待提高、会计处理不恰当、招股说明书财务信息披露针对性不足等情况;部分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严格遵守执业准则,核查程序不到位,未能保持必要的执业敏感和谨慎性等情况。对这类问题,发行监管部门会通过反馈意见向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明确提出,要求整改落实。检查中还发现个别企业存在体外资金循环、虚构交易或代垫成本、虚增业绩等违法违规问题的线索。
今后,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提升发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一是充实和细化首发信息披露规则,强化披露要求;二是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在发审会前对中介机构底稿进行抽查;三是要求保荐机构加强内核制度建设,将原由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主持的问核工作关口前移;四是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将预披露时点提前到受理即预披露;五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稽查部门已制定了立案标准,发行监管部门将总结日常监管经验,特别是本次专项检查积累的经验,认真执行立案标准,发现重大违规线索,立即移送稽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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