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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征信】你可能上了信用黑名单  
  www.cifinet.com    发布日期:2006-7-13  

 

  曾春光


  32张3年前就已作废的信用卡却让32个持卡人上了银行的信用黑名单。这32个持卡人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曾有过这样一张卡。广州市海珠区企业一家的员工最近就遇见了这样的怪事。
  7月10日,开出信用卡的中国建设银行海珠支行负责人以及企业有关领导约见了员工代表,但是银行和企业方面的解释还是让人觉得疑云重重。

  荒唐!申请我不知,欠费我不知,上了“黑名单”我才知。报载,最早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多了一张信用卡的是叶女士。5月下旬,叶女士前往农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其已上了银行的个人信用黑名单。5月23日,充满疑惑的叶女士来到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

  笔者日前在这份报告上看到,报告显示叶女士在三年前曾申请了一张中国建设银行的龙卡(准贷记卡),卡上至今仍有20元透支款没有偿还,这也是她上黑名单的原因。我想,尽管“疑云重重”,有关方面也必须彻查,给当事人一个完美的交代。

  个人信用已越来越重要,如果你借钱不还,或者恶意透支,有关你的“污点”将会进入全国联网的信息系统,之后你再进行个人信贷可能会面临银行系统的“集体封杀”。

  据悉,深圳已经有了地方法规《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征信的内容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主要包括四类:个人身份情况(婚姻、收入、家庭成员等)、商业信用记录(在各银行的个人贷款及偿还记录、个人信用卡使用等);社会公共信息记录(个人纳税、参加社会保险以及个人财产状况等)以及特别记录(有可能影响个人信用状况的涉及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的记录等),除此之外的内容不会被征集。

  有无健全的征信体系,是市场经济是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1月16日宣布: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数据库收录的自然人数已达到3.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人数约为3500万人。

  据介绍,央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国内居民建立了一张记载个人信用的“电子身份证”,既实现商业银行之间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借贷,防范信贷风险;又要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只能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或审核是否接受个人作为担保人等个人信贷业务,以及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及信用卡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才能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有鉴于此,建议大家不妨到银行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看看自己是否也像叶女士那样——莫名其妙多了一张信用卡,上了银行的信用黑名单。而各单位的财务人员切勿“混账”,随意外泄同事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资料,特别是不能代替同事鉴名申请银行信用卡;银行是否能主动“为人民服务”,把对账单和催款单邮寄给“黑名单”人员,让误入“黑名单”的当事人早日知道,并妥善处理好。


《国际金融报》 ( 2006-07-13 第06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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